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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6-18 06:5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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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当事人王某为贪图低价,购买了一套“无法过户”的顶账房,支付全款并实际居住多年后,却因房屋被司法查封无法办理过户,起诉诉求被法院依法驳回。
2015年,王某得知蔡某出售的顶账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,便未核查房屋权属状态,仅以口头约定完成交易,一次性支付全款后拿到钥匙装修入住。多年间,王某始终未办理过户手续,直到2025年,蔡某因另案债务纠纷,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,查封期限至2028年3月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被查封的房屋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,王某的过户诉求因房屋客观上不具备过户条件,被法院裁定驳回。
1、拒绝“贪便宜”的侥幸心理: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二手房、顶账房、抵债房,往往暗藏查封、抵押、权属不明等风险,切勿因一时的价格优势忽视房屋的法律状态核查。
2、交易前必做权属核查:务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属、抵押、查封、冻结等全部登记信息,这是规避交易风险的第一道防线,切勿仅凭卖方口头承诺、收款收据或钥匙交付就完成交易。
3、规范签订书面购房合同:完整约定过户时限、违约责任、查封处理、损失赔偿等条款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同时留存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交房凭证等全部证据,为后续维权提供保障。
4、摒弃“入住即确权”误区:房屋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,实际占有、装修居住不能等同于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,无法对抗司法查封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。
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房屋交易事关重大,切勿因贪图低价而忽视交易风险。购房时务必提高法律意识,规范交易流程,从源头防范房产交易纠纷,守护好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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